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博鱼体育

  新闻资讯     |      2023-03-29 17: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集团”或“本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并促进集团与公司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金融”)的业务共同发展,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集团拟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00亿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上限为人民币12.8亿元。上述交易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比亚迪汽车金融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比亚迪汽车金融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项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

  许可经营项目: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总资产为人民币55,248,192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046,647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625,01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99,482千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

  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

  本次交易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公司现阶段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比亚迪汽车金融主营业务系为购车客户提供购车贷款,其中包括向购买比亚迪品牌全系车型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向比亚迪汽车金融存入股东存款既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公司自有资金获取较银行同期存款更高利率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提高购车金融支持服务水平,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有积极影响。本次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系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及对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综合做出的决定,该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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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29,2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1.9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产生的存款利息金额为人民币29,868.82万元;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金融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70,774.45万元;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利率依据国家政策确定,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系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及对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综合做出的决定,将有助于公司及比亚迪汽车金融实现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根据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邑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665,209.04万元。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实际控制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及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并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在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之职。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在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上述二位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廉玉波先生、王传方先生、何志奇先生、周亚琳女士、李黔先生及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须于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东城科技工业园同辉路,法定代表人为蔡泽林,经营范围为:精密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机械设备零配件加工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82,083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7,698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404,704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1,188千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日,注册资本31,2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2楼203室(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为张翼,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竹东路6号华控赛格厂区屏椎主厂房201,法定代表人为金旭东,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化设备、智能化系统及生产线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机电安装工程、售后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横坪公路3001、3007号,法定代表人为马川,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装配、销售和交付涵盖汽车整椅、座椅骨架、座椅发泡、座椅面套的汽车座椅产品及产品的相关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开发服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387,28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73,283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6,853,508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51,673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分别担任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86,526.4955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商务区成双大道空港云,法定代表人为周祎,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人造板、家私、木材、木制品加工、销售。造林工程设计,林木种植。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稀土氧化物综合回收利用、稀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新能源、新材料的技术开发、项目投资和产业化运作。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注册资本6,2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纵七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苏康,经营范围为: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矿石(不含煤炭、稀有金属)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其它化工产品的经营(不含危化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黄江锋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无锡邑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7日,注册资本2,142.432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观山路1号,法定代表人廖海涛,经营范围为:半导体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及研发;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维修。(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无锡邑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59,40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08,096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252,596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9,519千元(未经审计)。

  无锡邑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无锡邑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25日,注册资本3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801,法定代表人为赵炳根,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1)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用零部件的设计、开发;(2)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用零部件、组件以及总成的进出口及销售、售后服务及其相关咨询的提供。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78,543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8,431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793,46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30千元(未经审计)。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廉玉波先生担任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6日,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法定代表人为周亚琳,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5,248,192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046,647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625,01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99,482千元(未经审计)。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日,注册资本136,729.8573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鑫业路2号1幢504室,法定代表人为孟文君,经营范围为:汽车研发,汽车租赁及运营管理,汽车事务代理;新能源技术、汽车技术的技术开发,动力电池的循环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络),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承办会展;批发、零售: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09,545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3,046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23,407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41,359千元(未经审计)。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执行副总裁何志奇先生担任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18日,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1房(仅限办公用途),法定代表人为吕向阳,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日用杂品综合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投资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控制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之职,公司监事黄江锋担任该公司董事兼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21日,注册资本25,965.52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4房、4505房,法定代表人吕向阳,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矿石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控制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30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101,法定代表人为江克宜,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设备的上门维修;新能源、充电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零售、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电力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电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充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充电设备的批发、零售、租赁;经营电子商务、网络商务服务;电动车充电服务;电动车配件及用品的销售、上门维修保养;汽车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储能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售电业务;配网运营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97,91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3,447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73,90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285千元(未经审计)。

  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30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1503、A1504,法定代表人为张洪,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代驾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09,68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7,813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99,88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489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于过去十二个月内分别担任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2701,法定代表人杨冬生,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3,992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926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73,44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4,049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杨冬生先生担任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31日,注册资本40,656.8674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16、22楼,法定代表人周剑,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的销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房屋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材和课程开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育培训,承办经批准的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学术交流和机器人赛事活动;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智能机器人、通讯设备、玩具;医用机器人、医用器械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相关的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紫外线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非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专用设备组装;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用品、智能家居、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担任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622,633.6775万人元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法定代表人熊国斌,经营范围为: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高速公路管理;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土石方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机械租赁、维修;建筑材料生产;商品批发与零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5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大厦B座16层,法定代表人晏艳珍,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06,239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558千元,2022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835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805千元(未经审计)。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王传方先生担任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关联人中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一)2023年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邑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经营需要的座椅、锂盐产品、设备零部件及辅料等。

  (二)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其主营业务向本公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乘用车及商用车、汽车零部件、商用车动力电池等在内的相关产品;本公司向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防疫物资;

  (三)本公司向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研发、售后、运营、人员支持、加工、物资租赁等相关服务;

  (四)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备改造、调试及维护、生产加工、充电桩安装及维修等相关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鉴于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良好的合作背景,公司按照市价或公允的价格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合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2023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结合历史生产经营经验及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预测而作出。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例低,不影响公司整体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594、01211证券简称:比亚迪(A股)、比亚迪股份(H股)公告编号:2023-023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11,14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集团主要从事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同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先行者和领导者,集团凭借在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领域的雄厚技术积累,通过技术的持续创新,打造出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优势,奠定了本集团于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导地位,加速推动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本集团为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之一。消费类电池领域,本集团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各类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新型智能产品领域,主要客户包括三星、Dell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导厂商,以及科沃斯等全球领先的机器人专业智造品牌厂商。动力电池领域,本集团开发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刀片电池”,更好解决市场安全痛点,加速磷酸铁锂电池重回动力电池主流赛道。储能电池领域,本集团在电网储能、工商业储能、家庭储能等应用领域发力,为客户提供更加清洁可持续的储能解决方案。

  光伏业务作为本集团在清洁能源领域的重要布局之一,拥有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光伏系统应用等全产业链布局,打通能源从吸收、存储到应用的各个环节。本集团将积极布局新技术,推动产品不断升级。

  作为全球领先的平台型高端制造龙头厂商,本集团为全球知名客户提供新材料开发、产品设计与研发、零组件及整机制造、供应链管理、物流及售后等一站式服务,产品涵盖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智能家居、游戏硬件、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通信设备、医疗健康设备等多元化的市场领域,公司的高度垂直整合能力使得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更快和更有效率地回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

  城市轨道交通业务是本集团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之一。凭借在新能源业务领域业已建立的技术和成本优势,集团成功研发出高效率、低成本的中运量“云轨”和低运量“云巴”产品,配合新能源汽车实现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立体化覆盖,在帮助城市解决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的同时,实现集团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5月2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7亚迪01”、“19亚迪03”和“20亚迪01”的信用等级为AAA。报告期内评级无变化。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17亚迪01”“19亚迪03”“20亚迪01”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2020年4月15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16日及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重组并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号2020-016)、《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号:2020-043)、《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号:2020-051)及《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0-115),内容有关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半导体”)完成业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筹划分拆上市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5月10日及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年7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084),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向深交所提交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6月29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受理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83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比亚迪半导体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1-125),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提出分拆控股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及豁免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申请,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香港联交所关于本次分拆的批复及保证配额的豁免同意函,确认公司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进行本次分拆及可获豁免向其现有股东提供比亚迪半导体股份之保证配额。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2-010),根据深交所2022年1月27日公布的《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就比亚迪半导体拟于深交所创业板独立上市的申请的审议结果为: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为加快晶圆产能建设,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充分谨慎的研究,拟终止推进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待相关投资扩产完成后且条件成熟时,再次启动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工作。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推进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事项,同意比亚迪半导体终止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2年11月23日,比亚迪半导体及其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

  2022年12月27日,比亚迪半导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中国证监会创业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对比亚迪半导体的发行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比亚迪半导体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程序已终止。待条件成熟时,公司将择机再次启动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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