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博鱼体育

  新闻资讯     |      2023-03-29 17:53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废旧农机、船舶舰艇、废旧机械设备等回收、拆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含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废旧电机、五金产品等回收、加工与销售,玻璃制品、塑料、锂电池的回收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旺旺西路8号(湖南中野高科技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旧物资回收(不含金属);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鞋帽批发;箱包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旧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贵金属制品、珠宝首饰回收;固体废物治理;有色金属综合利用;垃圾分类服务;废旧塑料的收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旧物资回收(不含金属);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废旧塑料的销售;废旧塑料的收购;废旧塑料的加工;再生橡胶、橡胶零件、硬质橡胶制品制造;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鞋帽、箱、包、橡胶制品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旧货零售;橡胶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废旧金属回收处理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和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住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北区国泰路-8-1号到-8-5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物联网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子零配件的销售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公司的关联公司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经综合分析,未来也没有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新增的关联方,具备相关业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相关协议,具有履约保障能力。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没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没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

  为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保护环境,同时亦能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所有交易均按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标准化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3年3月17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罗礼玉监事、陈少庭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庄鼎鼎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礼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

  (八)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174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1,010,125份股票期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6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本监事会认为: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972,020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庄鼎鼎对此事项表决反对,反对理由是:我们理解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晟”)的主业是危废处理,多年来没有步入正轨。目前技术改进有进展,需要投入资金发展新业博鱼体育务。套期保值涉及高风险衍生工具,没有合格的团队和稳健的本业作后盾,是不应该开始的。即使有了专业的团队和雄厚的本业,我们也见证了国内外多个操作失败甚至拖垮企业的案例。眼前的挑战是成功开展新业务,理顺业务流程,管理好公司现金流,争取通过业务流程自然对冲大宗商品风险。我们的判断是广东绿晟的新业务才刚起步,财务团队还有大量基本业务需要跟上,没有具备条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监事会认为: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颁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监事会运作流程,保证监事会充分、规范行使职权。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3年3月17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唐英敏董事、李树华独立董事、韦俊独立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长刘述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1,726,336,362.50元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172,633,636.25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72,318,605.99元。拟以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追认2022年度与万容科技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3年度与万容科技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追认2022年度与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3年度与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同意对17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1,010,125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6人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经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4人调整为168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由101.0125万份调整为97.202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40.9517万份调整为337.1412万份,注销3.8105万份。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6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同意本次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972,020份。公司将在正式开始自主行权前根据相关规定与要求另行刊登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宏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请见附件)

  由于储小平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同意提名陈宏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3月修订)》《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3月修订)》《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3月修订)》《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预算调整及竣工延期的报告》

  董事唐英敏对此事项表决反对,反对理由是:我们理解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晟”)的主业是危废处理,多年来没有步入正轨。目前技术改进有进展,需要投入资金发展新业务。套期保值涉及高风险衍生工具,没有合格的团队和稳健的本业作后盾,是不应该开始的。即使有了专业的团队和雄厚的本业,我们也见证了国内外多个操作失败甚至拖垮企业的案例。眼前的挑战是成功开展新业务,理顺业务流程,管理好公司现金流,争取通过业务流程自然对冲大宗商品风险。我们的判断是广东绿晟的新业务才刚起步,财务团队还有大量基本业务需要跟上,没有具备条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董事唐英敏对此事项表决反对,反对理由是:我们理解广东绿晟的主业是危废处理,多年来没有步入正轨。目前技术改进有进展,需要投入资金发展新业务。套期保值涉及高风险衍生工具,没有合格的团队和稳健的本业作后盾,是不应该开始的。即使有了专业的团队和雄厚的本业,我们也见证了国内外多个操作失败甚至拖垮企业的案例。眼前的挑战是成功开展新业务,理顺业务流程,管理好公司现金流,争取通过业务流程自然对冲大宗商品风险。我们的判断是广东绿晟的新业务才刚起步,财务团队还有大量基本业务需要跟上,没有具备条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对控股孙公司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晟”)2020年9月至2023年2月的套期保值业务予以确认,并授权广东绿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月份起一年内开展,即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

  董事唐英敏对此事项表决反对,反对理由是:我们理解广东绿晟的主业是危废处理,多年来没有步入正轨。目前技术改进有进展,需要投入资金发展新业务。套期保值涉及高风险衍生工具,没有合格的团队和稳健的本业作后盾,是不应该开始的。即使有了专业的团队和雄厚的本业,我们也见证了国内外多个操作失败甚至拖垮企业的案例。眼前的挑战是成功开展新业务,理顺业务流程,管理好公司现金流,争取通过业务流程自然对冲大宗商品风险。我们的判断是广东绿晟的新业务才刚起步,财务团队还有大量基本业务需要跟上,没有具备条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关于确认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的贷款期限为2年的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以上第二、四、五、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八、十九、二十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但第十三项议案追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第二十项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除外。

  (一)《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二)《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四)《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六)《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成就及注销有关股票期权的的法律意见书》

  陈宏辉,男,1971年10月出生,湖北省洪湖市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斯隆管理学院访问学者。

  曾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经济管理系主任、商务管理系主任。现任中国企业?管理?伦理论坛理事长、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企业研究院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研究公司治理与战略管理、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伦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3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9项。出版著作1部,参编教材2部。公开发表中英文论文逾100篇,主要杂志包括《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中国工业经济》《南开管理评论》以及OBHDP,JBE,LRP,MOR等一流学术期刊。

  现任2家上市公司(国药一致000028、卡宾服饰独立董事,曾任上市公司广百股份(002187)独立董事。为多家企业提供管理培训和管理咨询,企业包括中国移动、中石化、中交集团、中建集团、美的、广晟集团、广业集团、广弘集团、广药集团、广百集团、王老吉、顺丰速运、广发银行、深发银行、广汽集团、南方电网、越秀地产、广州烟草、生益科技、通标公司(SGS)、侨鑫集团、大象科技、多益网络、波顿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