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博鱼体育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资讯     |      2023-03-31 12:42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80,64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451.20万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受宏观经济、行业变革等国内外复杂环境影响,广告主的信心指数相对于2021年有所回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研究报告表明,2022年户外广告的市场到达率相较于过去5年增长了11%。如果这个趋势持续并保持稳定,2023年户外广告的发展会比较乐观。随着文化传媒产业形态、传播方式加速演变,跨界发展、渠道多元化、文化数智化、深度融合发展成为常态。新技术的发展为传媒业态创新带来新一轮赋能,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成为行业转型和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未来在资本市场的助力下,将进一步促进文化传媒行业变革创新,带来全新发展机遇。

  2022年,我国汽车行业面临供给冲击、需求紧缩、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汽车市场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并超出预期;随着5月底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刺激消费政策,为快速促进消费信心的恢复和提升均提供了明显支撑,并走出了年中波动震荡,持续保持了恢复增长态势,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国内乘用车零售销量为2054.3万辆,同比增长1.9%。其中,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启动以来,国内乘用车零售量在2022年6-12月同比增加145.2万辆。从中长期来看,我国汽车市场总体处于普及的后期,居民对汽车的消费需求依然强烈,加上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带来的行业红利,为乘用车市场今后保持稳定增长提供了充分保障。随着消费升级的推进和消费观念的逐步成熟,豪华车及新能源车将为全国乘用车市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2022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迎来了高速发展,产销持续增长,市场渗透率提高,企业注册量增加,造车新势力交付量持续突破。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补能设施,公共充电桩数量不断增长,充电桩行业也快速发展,大量资本纷纷涌入到充电行业,截止2022年底,全国公共充电桩总数达到180万台,北京市公共充电桩总数11万台(中国充电联盟统计数据)。充电桩行业及新能源后服务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格局。

  北巴传媒公司自上市以来,历经多次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目前主要经营广告传媒、汽车服务和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

  公司统筹管理北京市范围内公交车身、候车亭、车内挂板、场站灯箱、站杆站牌以及有轨电车等公交媒体广告业务。

  报告期末,公司主营公交车身媒体19,000余辆,其中单层车辆媒体数量17,000余辆,双层车辆媒体数量1,300余辆,分别由广告分公司各营销中心和业务经营部负责经营。

  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候车亭灯箱媒体11,600余块,采用合作经营博鱼体育模式;车内挂板、移动电视等其他公交媒体业务分别采用合作经营和公司自主经营的模式。

  公司汽车服务板块主要包括车辆销售和维修保养、汽车租赁、车辆报废回收拆解等子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依捷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北巴汽车公司是集整车销售、维修服务、配件供应、旧机动车经纪等为一体的汽车服务平台,目前旗下拥有北京奔驰、雷克萨斯、沃尔沃、一汽奥迪、一汽丰田、上海大众、广汽本田、东风日产、通用别克、东风雪铁龙、东风标致、广汽新能源、吉利新能源等授权经销店及二手车经纪公司,具有完整的汽车销售服务体系和汽车维修保养实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士租赁公司共设有五个经营部,分布在花园村、三义庙、永定门、展览中心等地,共有租赁车辆824辆,含电动车109辆。

  天交公司是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批准的国有大型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对社会营运车辆、公交车辆、涉外牌照车辆和罚没车辆的指定拆解厂家,2015年公司获得了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评价3A级信用企业证书,并于2020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控股子公司隆瑞三优公司作为公司新能源充电服务平台,已形成并了较为完善的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售后保障于一体的充电服务体系,2020年公司取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年取得了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3月取得了2022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截至报告期末,隆瑞三优公司已有664处充电站,1,150个公交充电桩和4,007个社会充电桩投入运营,充电站分布于北京市管辖的所有16个区。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70,156.41万元,净资产为199,824.76万元;2022年度,累计完成营业收入355,252.5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6,259.7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653.86万元,每股收益为0.11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巴传媒”)于2023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本部(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阎广兴先生主持。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80,64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451.20万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3-003)。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关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3-006)。

  十二、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对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结汇报以及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04)。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子公司继续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拟对孙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金额预计为10,5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并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07)。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并授权管理层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05)。

  公司董事会结合2022年度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目标考核责任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年度报酬总额共计477.70万元。

  由于工作变动,朱凯先生不再担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张丽佳女士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张丽佳,女,1988年1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业务主管;现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巴传媒”)于2023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本部(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志远先生主持。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按照《证券法》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35.5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6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7亿元,每股收益0.11元。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稳定,经营正常。

  公司在2022年度能够严格执行遵守《公司章程》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2年度,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能够严格执行,有效地保证了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日趋完善,董事会决策的有关资产处置依据充分,符合国家对上市公司财务核算的有关要求,决议程序合法。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地原则执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022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4,512,000.00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需要。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3-003)。

  五、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对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结汇报以及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04)。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董事会《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

  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86,538,573.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5,865,132.9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按照母公司净利润215,865,132.98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586,513.30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0,929,951.78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4,51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55%。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需要。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2023年的资金需求、和积极回报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分配预案制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充分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三级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孙公司”)。

  ● 拟担保金额:2023年度,公司担保情形包括: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拟对孙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金额预计为10,500万元。

  ● 累计担保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其中:公司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5,800万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汽车经销商的行业惯例,公司之孙公司进行多种品牌轿车的销售需分别设立独立法人,且在采购用作销售的车辆及配件时,需预先支付全额货款,致对金融机构借款和票据的需求较大,金融机构要求为孙公司的融资提供相应担保。为此,公司涉及担保情形包括: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2022年12月,公司与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租赁”)合资成立北京北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巴汽车”),于2022年末将北巴汽车及京能租赁以股权出资的5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北巴汽车下属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续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5,800万元。2022年度,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当期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无逾期担保,无反担保。

  1、根据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花园桥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桥雷克萨斯”)与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田金融”)签订的《经销商融资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巴士海依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依捷公司”)与丰田金融签订的《保证与赔偿协议》、《保证与赔偿协议补充协议》,丰田金融为北京花园桥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丰田金融接受的承销商处购买车辆提供融资,海依捷对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从2010年10月8日至经销商协议到期或终止后5年止。

  2、根据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凯迪”)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为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担保期限从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止。

  3、根据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金融”)签订的《融资协议》、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东风金融签订的《保证合同》,东风金融为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承销商处购买车辆提供融资,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200万元,担保期限从2021年1月25日至经销商协议到期或终止后2年止。

  4、根据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开元”)与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金融”)签订的《授权零售商融资协议》、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汽金融签订的《保证合同》,上汽金融为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承销商处购买车辆提供融资,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担保期限从2010年3月19日至经销商协议到期或终止后2年止。

  5、根据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之旅”)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金融”)签订的《循环授信协议》、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大众金融出具的担保函,大众金融为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承销商处购买车辆提供融资,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600万元,担保期限从2020年9月1日至2030年8月13日止。

  2023年度,公司涉及担保情形包括: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拟对孙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金额预计为1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5%。上述担保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并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1.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之孙公司北京花园桥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续向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4,000万元融资额度,用于车辆采购业务,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巴士海依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2.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续向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500万元借款额度,用于车辆采购业务,由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3.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向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和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1,9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车辆采购业务,由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4.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续向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500万元融资额度,用于车辆采购业务,由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5.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续向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1,6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车辆采购业务,由公司之孙公司北京金泰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主要经营范围: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进口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保险);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巴士海依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花园桥雷克萨斯的资产总额7,578.40万元,负债总额1,873.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78.14万元,净资产5,705.1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3,830.04万元,净利润917.96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村村北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内A三区04、08号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等。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泰凯迪的资产总额8,226.60万元,负债总额6,479.4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479.48万元,净资产1,747.1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6,631.53万元,净利润-853.5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等。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泰开元的资产总额7,178.03万元,负债总额6,841.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806.65万元,净资产336.4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7,746.60万元,净利润-1,361.62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销售汽车及配件、汽车装饰;租赁汽车(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二手车经销;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等。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奥之旅的资产总额16,318.18万元,负债总额16,137.4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380.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137.49万元,净资产180.6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8,265.91万元,净利润-2,599.34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的审议。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子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考虑,有利于其业务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3年3月28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其中:公司之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5,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八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386 证券简称:北巴传媒 公告编号: 临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更好地规范和实现公司视觉形象统一,决定更改公司标识。新版标识自本公告之日起在资本市场启用,原版标识同日停止使用。现将本公司的现有标识及新标识对照如下:

  本公司所有企业文件将印上新版标识,包括本公司宣传资料、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及通函等。

  标识整体为椭圆造型,以方向盘和车轮为主要设计元素,寓意北巴传媒在新时代把握好政治方向,忠诚于党,爱国敬业,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标识采用红、灰两种基本色。红色是首都北京的文化印记,灰色是北京青砖灰瓦的传统色彩,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两色相配,稳重大气,体现出北巴传媒作为首都国有企业的地位,并传承控股股东北京公交集团的精神气质。

  标识由开放圆环托起红色的圆形,圆形内代表“北巴”首字母的大写“B”,“B”字似北京的天坛,突出北京特色;红色圆形似红日,象征北巴传媒事业红红火火;外圈灰色表明北巴传媒与各方合作共赢,未来发展无限可能。标识整体寓意:北巴传媒公司在控股股东北京公交集团的带领下,以开放、包容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前行,蓬勃发展的昂扬态势。

  本公司本次启用新版标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更改公司标识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现有股东之任何权利,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关于推举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选举朱凯先生以职工代表身份出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6月29日届满,推举朱凯同志以职工代表身份出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朱凯先生将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朱凯先生简历附后。

  朱凯,男,1976年3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企业文化师。曾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朱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内容: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1、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和独立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公交集团应回避表决,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3、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程丽女士、卢迪女士、卢闯先生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我们事前对预计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2023年度持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6,722.39万元,2023年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1,586.00万元。

  1、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北京公交集团签署了《车身使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由北京公交集团继续授予本公司经营未来十年的公交车身使用权。本公司将采用分十年等额支付的方式向北京公交集团支付使用期内的车身使用费总计68,210.00万元,每年按各年度车身使用费余款的4.90%利率水平向北京公交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

  2、2021年3月,公司参与了亦庄新城现代有轨电车T1线广告服务商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本公司成为上述项目的中标人。2021年7月,公司与北京亦庄公交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亦庄新城现代有轨电车广告服务合同,获得亦庄新城现代有轨电车T1线车辆车身及车站广告资源经营权,经营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每年度经营权费为801万元。

  3、经北巴传媒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之子公司隆瑞三优与公交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2023年度,隆瑞三优将为公交集团继续提供纯电动公交车的充电服务,随着充电桩项目的陆续投建和运营,预计发生关联交易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经营范围:汽车客运;客车修理;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含出租房屋);机动车检测;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小修、维保(保养)、汽车专项修理;零售成品油、天然气;变电站及电车线网配件加工;危险货物运输;变电站及电车线网的安装、维修;热力供应;技术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企业策划;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出租商业用房;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旅游咨询;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影摄制;服装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要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教育咨询;市场调查;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扩印服务;文艺创作;产品设计;翻译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包装服务(不含气体包装);票务代理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花卉租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庭劳务服务;销售工艺品、文具用品、化妆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家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服装、鞋帽、箱包、日用品、仪器仪表、针纺织品、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珠宝首饰、体育器材、医疗器械I类、塑料制品、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药)、玩具、新鲜水果、新鲜蔬菜、花卉、饲料、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国内水路运输;国内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演出经纪;销售食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省际包车客运;市内包车客运;汽车修理;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现代品牌汽车销售;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汽车租赁;洗车;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车辆检测;销售润滑油、通讯器材、液化石油气用具、灶具及配件、汽车配件、出租汽车计价器;维修通讯器材、液化石油气用具、灶具及配件;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洁服务;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开发建设用地、经营销售商品房;出租写字间。(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汽车的保养、检测、洗车服务;经营汽车加油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