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鱼体育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闻资讯     |      2023-12-06 09:15

  原标题: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3年11月20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号 2023-46)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上午9:15至2023年12月5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227,495,5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7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35,977,5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5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91,517,97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23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18,527,2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8,027,2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5、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7,48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8,521,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227,48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8,521,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博鱼体育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